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
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
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●“振兴路上谱新篇”|十八洞村的明白账

以案释法|何为司法救助案件

发布时间:2020-11-25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?人民法院在审判、执行工作中,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,造成生活困难的,可以采取辅助救济措施,给予适当经济资助。

  案例:

  白某与麻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经法院判决被告麻某依法向原告白某赔偿449511元,判决生效后白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,经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,被执行人麻某无财产可供执行,且其本人在监狱服刑,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2019年被执行麻某刑满释放但其务工收入不足以支付赔偿,白某也因事故致残并患有精神疾病,丧失了基本劳动力,家中有2个孩子需要抚育。鉴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,白某向尼勒克县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。经核查,按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暂行规定(试行)》白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为此该案由自治区救助5万元,自治州救助3万元,县级救助2.09万元,三级救助共计10.09万元。

  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以上当事人姓名均系化名)

  那么国家司法救助的原则有哪些呢?

  (一)国家司法救助应当遵循公正、公开、及时原则,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。

  (二)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。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、补偿的,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。

  (三)人民法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,由案件管辖法院负责救助。

  哪些案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?

  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予以救助:

  (一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,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,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陷入生活困难的;

  (二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,急需救治,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;

  (三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,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陷入生活困难的;

  (四)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,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陷入生活困难的;

  (五)举报人、证人、鉴定人因举报、作证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,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陷入生活困难的;

  (六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等,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,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;

  (七)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,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;

  (八)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,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。

  (王雅雯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 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