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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女子将3岁女儿推入池塘”,普宁警方发通报

发布时间:2023-11-06  来源:普宁警讯  字体大小[ ]

  广东普宁警方5日就“一女子骑车将孩子推入池塘“一事发布情况通报,全文如下:

情况通报

  11月5日16时许,群众报警称,一女子骑自行车经过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一池塘时,将自行车所搭载的一名小孩抱起后越过池塘护栏推入池塘。随后该小孩被路过群众救起。接报后,我局立即出警到场处置,将涉事女子陈某芬(女,31发,普宁市人)带回公安机关调查。经查,陈某芬系被推入池塘女孩杨某(3岁)的母亲。据陈某芬丈夫及她父亲反映,陈某芬疑似精神异常,自行服药多年。经医院检查,女孩杨某脚部轻微擦伤,其他身体状况正常。

  目前,我局已依法对陈某芬予以刑事拘留。女孩杨某己交由其父亲等亲属妥善看护。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普宁市公安局

2023年11月5日

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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